一、办理部门
东兴市就业服务中心
二、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及份数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同底2寸免冠相片3张;
3、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单位)出具未就业的证明,属就业转失业的人员还应提供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歇业证明;
4、学历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附复印件);
5、填写《东兴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
6、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提交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证明,其中:被用人单位招用的提交劳动关系证明。
四、办理流程
申请→窗口受理→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发证。
五、办理时限
承诺4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依据
免费。
来源:东兴人力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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